我们都知道企业给产品制定标准的必要性,而当企业拥有多款产品时,是否每一款都需单独制定标准?
无论针对单款还是多款产品,标准的核心目的都是明确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等关键要求,确保产品符合使用需求、行业规则或法规要求。若脱离这一核心,为每款产品单独制定标准,会增加企业成本,降低运营效率,且易导致标准内容重复、混乱。
1. 可制定 “通用标准 + 补充说明”
若企业多款产品的核心属性(如安全要求、核心功能、生产工艺)一致,差异仅体现在非关键细节(如外观尺寸、附加功能,且不影响安全与核心性能),无需为每款单独制定标准。
例如:某家电企业生产多款电水壶,核心属性均满足 “防干烧、绝缘安全、温控精度” 等关键要求,差异仅为壶身容量(1.5L/2L)、颜色(白色 / 灰色)。此时无需为 1.5L 白色、1.5L 灰色、2L 白色等每款产品单独做标准,可制定《企业电水壶通用标准》,明确 “防干烧、绝缘、温控” 等核心要求;再通过 “附录” 或 “技术参数表” 补充不同型号的容量、外观尺寸等细节,既覆盖所有产品,又避免重复制定。
2. 需单独制定标准
若多款产品的核心属性(安全要求、核心功能、适用场景)存在本质差异,可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安全、性能达标或合规性,必须为每款产品单独制定标准。
例如:某医疗器械企业生产两类产品 —— 医用防护服与医用口罩。两者核心属性完全不同:医用防护服需满足 “液体阻隔、透气、防护等级” 等要求,医用口罩需满足 “过滤效率、细菌阻隔率、贴合度” 等要求,均涉及医疗安全,但标准不可复用。此时需分别制定《医用防护服企业标准》《医用口罩企业标准》,明确各自的关键要求,避免因标准混淆导致产品不达标。
3. 无需重复制定
若企业多款产品均符合某一现行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且标准已明确核心要求,企业无需为每款产品单独制定标准,可直接采用通用标准;仅当产品存在超出通用标准的特殊需求(且不违反通用标准)时,补充制定 “企业补充要求” 即可。
例如:某家具企业生产多款实木餐桌,行业标准《实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明确 “木材含水率、甲醛释放量、结构强度” 等核心要求。企业多款餐桌的核心属性均符合该标准,差异仅为桌面形状(圆形 / 方形)、尺寸(1.2m/1.5m)。此时企业无需为每款餐桌单独做标准,可直接采用行业标准,仅对不同型号的形状、尺寸做内部技术记录,确保生产与交付一致。
1. 避免“无标准”
若企业产品均不制定标准,仅依赖生产经验,易出现关键要求不明确(如某款产品漏检安全性能)、不同批次产品质量不一致等问题,易引发用户投诉、合规风险。
2. 避免“重复制定”
若企业忽略产品共性,为每款产品单独制定标准,会导致大量内容重复(如多款产品均需写 “安全电压要求”),且标准数量过多会增加管理成本(如标准更新、培训、执行),影响企业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