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复一则用户提问,关于“国家标准中指导性文件是否属于强制性标准”。
Q:GBZ1882025《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前言中明确"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但是,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回复内容的代号为"GB",....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GB/Z"。问题是:指导性技术文件也分为强制性,推荐性吗?
标准技术管理司回复:1.GBZ不是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号由代号(GB/Z),顺序号和发布年号构成,详见《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百度可搜索全文)。GBZ1882025《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内容请咨询有关发文单位。2。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具有强制性,详见《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九条。
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GB/Z)是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归口管理的参考性标准化文件,核心定位是为技术尚在发展中、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领域提供灵活指引,弥补正式国家标准的滞后性。其本质是技术发展的"风向标"和正式标准的"孵化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作为科研、生产、管理等活动的参考依据。
GB/Z 是我国标准体系的补充,核心特性是 “指导性” 与 “灵活性”,与强制性国标(GB)、推荐性国标(GB/T)的差异如下:
1.强制性国标(GB)
性质:强制执行;
法律效力:必须遵守,违规需承担法律责任;核心适用场景:安全、健康、环保等底线领域;
制定周期:通常不超过 24 个月。
2. 推荐性国标(GB/T)
性质:自愿采用;
法律效力:合同约定后具有约束力,行政监管可参考;
核心适用场景:一般产业技术、质量提升领域;
制定周期:通常不超过 18 个月。
3. 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性质:参考使用;
法律效力:无法律约束力,不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核心适用场景:技术迭代快、尚未成熟的新兴领域;
制定周期:通常不超过 12 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