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成都市医疗美容产业协会正式发布《成都市医疗美容服务收费行为规范》和《成都市未成年人医疗美容服务限制规范》两项团体标准,标志着成都作为"医美之都"在行业规范化建设上迈出重要一步。这两项标准的出台正值全国医美行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旨在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三公开”机制: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公开项目价格、服务内容、收费明细全公示,杜绝“隐形消费”“价格刺客”。
明确“三禁止” 红线:要求医疗美容机构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诱导贷款,违者纳入行业信用黑名单。
创新“服务收费行为符合(不应出现)情形清单”:要求医美机构全面梳理自身收费管理情况,深入排查违规风险,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医疗美容服务收费行为符合(不应出现)情形清单
划清“年龄禁区”:严禁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非必要医疗美容服务(如双眼皮、隆鼻等),确需治疗需三级医院证明。
强化“监护人责任”:监护人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机构需留存身份证、诊断证明等备案。
设立“未成年人服务管理规范”:服务前要评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有心理问题的不宜做创伤性或侵入性服务;提供服务要遵循必要、合理、安全原则,不做非必要、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随着两项团体标准的实施,成都医美行业将进入更加透明、规范的发展新阶段。这不仅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将进一步提升"医美之都"的品牌价值和产业竞争力,为全国医美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成都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