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奖励资助政策在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小知将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标准化资助政策进行盘点,希望对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单位申请奖励资助有所帮助。本期文章我们一起了解云南省现行的《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云质监局发〔2017〕5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点击文末合集按钮可查看已收录的其他省份的标准化资助政策。
小知将《管理办法》中各类项目补助方式、范围和额度摘录如下,供各位读者参考。
标准化研究项目补助采取成果补助的方式,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予以一次性补助。
标准化基础工作研究,对每个项目的补助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对每个项目的补助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补助除特别重要的地方标准项目以外均采取成果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工作成果达到项目合同约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对象为3年内批准发布的标准。
(一)国际标准
每主导制定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参与制定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每主导修订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参与修订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国家标准
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参与制定且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第二位的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第三位及以后的,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每主导修订一项国家标准,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参与修订的,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三)重要行业标准
每主导制定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每主导修订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地方标准
重要地方标准,每主导制定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主导修订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特别重要的地方标准,每主导制定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主导修订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如项目周期超过1年的,采取过程补助的方式,补助年度不超过3年。
(五)团体标准
待国家有关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台后,酌情给予补助。
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项目补助采取过程补助方式,按照建设周期分年度补助。
1.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补助年度不超过2年;对承担工作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补助15万元。
2.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补助年度不超过2年;对承担工作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对承担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补助年度不超过2年;对承担工作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补助5万元。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补助采取过程补助方式,按照确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分年度补助。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每个项目除第一建设年度外的各年度均根据前一年度工作考核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情况确定本年度补助额度,补助年度一般不超过3年。
其他农业相关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参照此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采取过程补助方式,按照确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分年度补助。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按照工作进程分年度补助,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目除第一建设年度外的各年度均根据前一年度工作考核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情况确定本年度补助额度,补助年度一般不超过2年。
其他服务业相关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项目采取成果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被确认为AAA级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被确认为AAAA级的,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技术性贸易壁垒(WTO/TBT)应对和防护体系建设项目采取过程补助方式,按照建设周期分年度补助。建设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开展重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以及进行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评议工作,每个项目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比对评估中的技术检测费用采取成果补助的方式进行,在技术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对承担技术检测任务的技术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按照监督检査安排的工作量进行预算,年度安排的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标准化基础建设项目采取过程补助方式,按照确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分年度补助。
1.标准文本采集及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标准化管理中的技术服务,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维护,建设项目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补助年度不超过3年;维护项目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补助年度不超过5年。
十、牵头承办省、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标准化活动的项目,一次性补助额度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十一、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奖励实行成果奖励方式。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奖励按照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执行,一个评奖周期从标准化财政资金中安排不超过200万元用于奖励。
十二、本办法未明确的新类型标准化项目参照类似项目的补助方式和额度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