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人机在航拍、植保、物流配送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黑飞、乱飞现象也屡禁不止。为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 46761-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GB 46750-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两项标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的监管难题。
这项标准解决了谁能飞的问题,相当于给每一架无人机上户口。
(一)实名登记是前提
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在每次使用无人机前,必须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实名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二)激活前不能飞,取消激活后也不能飞
这是最核心的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换句话说,没有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无人机就是一块飞不起来的铁疙瘩。标准还要求无人机系统在显著位置提示“首次使用前进行实名登记和激活”,并在手册中清晰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三)两种激活方式,灵活可选
标准确立了两种并行的实名登记与激活技术流程。方式一通过“生产者信息系统”中转,适合品牌厂商集中管控;方式二由无人机系统直接与实名登记系统交互,适用于自制无人机或具备直控能力的系统。两种方式均要求所有者在飞行前完成实名登记。
简而言之,GB 46761-2025 就是要确保只有合法登记的人,才能飞合法的无人机,从源头把住安全关。
这项标准解决了谁在飞的监管问题,让无人机在飞行全程被看见。
(一)双路识别,缺一不可
民用无人机必须同时具备广播式运行识别和网络式运行识别两种发送功能。
广播式运行识别:通过蓝牙5.0及以上版本或Wi-Fi广播模式,向周围不特定对象发送识别信息。
网络式运行识别:通过蜂窝网络(4G/5G)、地面有线网络或卫星通信网络,主动向监管平台远程发送信息。
两种方式互为补充,广播式让周边设备能看见无人机,网络式让监管部门能管住无人机。
(二)每秒一报,全程不中断
从无人机依靠自身动力移动开始,到飞行结束,运行识别信息必须持续自动发送,且不得关闭。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相当于无人机每秒钟都在向监管方汇报自己的动态。
报送的信息包括:唯一产品识别码、位置(经度/纬度)、高度、速度、航迹角、运行状态等关键数据。标准还要求无人机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且不可手动删除。
(三)防篡改、防失效
标准要求无人机具备防止运行识别信息和相关硬件被篡改或破坏的功能设计。如果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无人机不能起飞;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盘旋、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
简而言之,GB 46750-2025 就是要确保每一架在飞的无人机,都能被实时识别和追踪,让“黑飞”无处遁形。
两项标准均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新生产的无人机: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2026年5月1日后出厂的无人机,必须内置符合标准的实名登记激活功能和运行识别功能。
对于已销售的在用无人机(存量机) :
运行识别方面:设备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必须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运行。
实名登记和激活方面:已销售在用无人机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对广大无人机爱好者来说,最直接的变化是:购买无人机不再是拆箱即飞。新机开机后,必须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实名认证、人脸核验,并激活设备与所有者的绑定关系。一旦发生意外,监管部门能迅速溯源到具体操控者。
对无人机产业而言,技术合规成为企业生存的核心门槛,将倒逼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民航监管而言,无人机飞行全过程自动报送的识别信息,让监管部门能实现从事前登记到事中监管、事后溯源的全流程管控。
温馨提示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及时关注自己无人机品牌发布的改造方案,在规定的过渡期内完成固件升级或模块加装,不擅自拆除、损坏运行识别模块。自觉遵守空域管理规定,拒绝“黑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