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标/团标/行标/地标/国标起草、参编、备案一站式服务支持,如需评估方案、获取报价,可通过微信/电话沟通: 199‑3586‑9001(郭老师);或填写下方信息,我们将在 30分钟内与您联系。
按照《国家标准委等6部门关于在部分重点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及评估方法推广工作的通知》(国标委联〔2024〕42号)要求,经论证评审,国家标准委对拟推广的26个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9日。
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标准实施与监督处 邮编:100088。
电子邮件:fuchun@samr.gov.cn
传 真:010-82260710
附 件:1. 重点领域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名单
2.重点领域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基本情况表
2025年7月15日
🌐 企标/团标/行标/地标/国标起草、参编、备案一站式服务支持,如需评估方案、获取报价,可通过微信/电话沟通: 199‑3586‑9001(郭老师);或填写下方信息,我们将在 30分钟内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