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西省标准化条例》以及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创建示范项目清单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申报工作。经过自愿申报、单位推荐、评审答辩、现场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遴选出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共30个(见附件)。现将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自2025年11月至2028年10月。项目承担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按照3年工作目标与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创新示范点项目建设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定期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项目并追回财政补助经费。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指导单位,要采取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现场会议等方式,做好本行业、本地区创新示范点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承担单位按进度推进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可参照省市场监管局经费补助对项目配套经费。
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创新示范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组织实施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并约谈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省市场监管局。承担单位应于每年9月15日前总结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由指导单位审核后报省市场监管局。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市场监管局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开展项目储备。特别是对于本次推荐申报但未获批立项的申报单位,要查找未获批原因、梳理自身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切实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联系人:标准管理处李昆
联系电话:0351-768025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
附件: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