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企业标准一旦制定发布,只要不明确废止,是否就意味着永久有效?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关系到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024年7月最新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明确指出:
“标准化法本身并未对企业标准设定固定有效期,也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必须每隔几年重新备案或换版。”也就是说,法律层面上,只要企业自己不废止,标准在理论上可以一直存在。
法律不强制设置“保质期”,并不代表企业可以“一版定终身”。实践中,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出现,企业都必须及时对标准进行复审,并作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决定:
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调整;
新的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布;
企业工艺、原材料、配方或服务流程发生较大变化;
标准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被修订或废止;
企业主动对产品/服务进行升级换代
小贴士:市场监管总局在公开回复中明确,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但这不是强制性要求,而是推荐性自律动作。
行政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若发现企业仍在执行明显落后于现行国标、行标或已不适用的企标,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标准可能被强制废止并公示。
民事纠纷:企业公开声明执行的标准,对消费者具有合同效力。如果产品实际性能低于公开企标,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索赔。
市场信任:长期不复审的企标,会被合作伙伴、电商平台视为“僵尸标准”,直接影响招投标、上架审核。
建立复审台账:把企标名称、编号、首次实施日期、上次复审日期列入企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三种结论:复审后,技术内容仍适用,出具“继续有效”声明;部分条款需更新,走修订程序;技术已落后或产品停产,立即声明废止。
及时公开:无论结论为何,都应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信息,确保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