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锯材分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国家标准《锯材干燥质量》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锯材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联系电话:0451-86602930
反馈邮箱:tc41sc2@126.com
附件:
1.《锯材干燥质量》征求意见稿
2.《锯材干燥质量》编制说明
3.《锯材干燥质量》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