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高质量发展和标准化建设,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全国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标准化工作奖励和标准项目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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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7月1日。
第二条 标准化项目是指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立的,以财政资金支持或以政策引导而实施的各类标准化技术活动,是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标准化项目主要包括标准化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和示范、标准实施评价、标准验证、标准创新、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国际标准化、其它标准化项目等。
第四条 标准化项目按照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公正公开、简明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按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标准化经费补助方式为:重点支持、配套支持、滚动支持、项目补助、不予补助。
第三十条 标准化项目经费由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补助、承担单位自筹、主管部门配套支持以及社会各方投入等多渠道构成。
第三十一条 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对标准化项目原则上实行后补助制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立项计划完成情况,组织专家对已完成验收的标准化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由省财政厅审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使用承诺函。
第三十二条 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标准化补助资金为一次性拨付。重大专项以及试点和示范等跨年度项目的标准化补助资金实行一次预算,根据项目年度考核情况分年度拨付的方式,其最后一个年度的标准化补助经费,在项目验收评估后拨付。
2022年12月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落实<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6年8月20日。
根据专家对龙头企业所制订标准的开创性评价结果,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20万元至50万元奖励。
2022年6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一)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主导制定(排名第1位)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不高于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与制定(排名第2、3位)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不高于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不高于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积极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对通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验收的企业,每家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对长沙市地方标准排名第1的起草单位,每项标准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行业内推广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团体标准,给予排名第1的起草单位每项标准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奖励团体标准数量不超过20个。
(二)支持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
以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为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对成功通过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单位,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22年9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家界市质量强市激励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10月。
1.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